法院接到起诉书,两年多后才发传票通知被告人开庭,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11:42

两年后才发传票,肯定无效。
  从被告接到诉状到法院开庭、到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一审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还有这种事?这违反法定程序了啊,应该不会吧。要不然是前两年一直找不到人?

如果是刑事案,不应该处于这种情况。奇怪。可以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