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 求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3:04:51
我于8月4日一家公司面试“PE工程师”(机械类),面试合格后,叫我回去等人事部消息,人事部于8月8日通知我8月11日过来体检。
当体检结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建议定期检查”后被公司告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我想问下专家,他们是否违法?我有什么办法维护我的权利?我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我与这边的劳动保障部门联系过,他们说要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给劳动仲裁!还说他们有权利可以不予录用我,可以找别的理由说我不合格不予录用!!~
我有什么办法才能争取自己的权利!

那个公司有没有书面通知你,你不予录取的原因是体检不合格?如果有,即属违反劳动法。
但是如果你提出仲裁,也有实践中的难处。公司可以说,并非因为你体检不合格而不录用你,而是你专业不过关,或者觉得你不适合在那个岗位工作。总之理由可以很多,那是你的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问题了。
虽然现在企业体检问题,都受到很多限制和监管,但是体检结果出来之后,他们还是可以有很多理由的。
建议下次去面试,尽量让对方给你下达聘书,或者是意向书之后,或者别的证明,证明你通过了面试,能够录用再去体检,那最后不录用你的话,你还可以去仲裁。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这种说法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除非你能证明,他们不录用你是因为乙肝的体检不合格,否则很难追究公司的责任。

你可以询问律师,直接起诉试试看。

这种问题在深圳也是很多的,那两个前辈给您的见意很好,但我觉得不能跟本解决你的问题,你仲裁了对你又有多大的帮助了?还不如下次体验的时候叫一个哥们帮你去抽点血,然后再找机会治疗一下,因为那个乙肝真不是什么好东东,去掉的话越早越好!!!

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