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的问题,请帮忙看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36:53
乡下的老屋,乡下习俗是嫁出去的女儿不得分房屋,所以当时房屋是家人讲好了房子父母一份三个儿子各一份,两个女儿没有份,没有书面说明,只是家里父母与儿女商定好的。我想问,现在老人家已经去世了,两个女儿是否对房屋有继承权?因为它是家里商量好女儿不能继承房屋的,但如果两个女儿现在提起诉讼,是否能分到房屋的继承权?

一、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所以女儿跟儿子一样,平等的对房屋享有继承权。
二、按照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是同一顺序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意思就是如果父母去世,对留下的属于他们的财产,儿女均等的享有继承权。
三、乡间习俗是调整人们之间关系重要的不成文规范,只要不与现行法律相冲突,就是合理的。既然说到房子父母一份三个儿子各一份,两个女儿没有份,那就说明,对房屋女儿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四、两个女儿仅对父母所有的一份享有继承权,还得与三个儿子均分。也就是说,房屋价值A,父母的遗产仅是(1/4)A,两个女儿各有(1/4除以5=1/20)A。
五、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不能分割,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式处理。也就是说,女儿可以要求三个儿子补偿给自己(1/20)A的钱,或者都对房子享有财产所有权。
另外,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书面说明,那么只要在庭审中不承认有类似说法就可以了.也就是儿子没有证据证明口头遗嘱的真实性,这种情况下,女儿与儿子一佯享有继承权.因此如果起诉,应该能够分到房屋.建议写上解决,亲情还是很重要的.

有继承权
除非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权

按照《婚姻法》可以起诉,男女平等,也有继承权的。

法律规定儿女都享有继承权,如果起诉能够胜诉,建议兄弟姐妹之间还是协商解决吧

提问的是位姐姐吧?也应该是走出了农村,是个有文化的知识人吧!父母已经给了你很多,生命、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供你上学不是吗?现在他们不在了,你反过来要分他们的房产,闹的家庭不合睦,兄弟反目成仇,如果让九泉下的父母知道,他们会死不瞑目,你的良心又何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