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与母亲团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50:19
我是深圳人,今年39岁.父母离婚,被判给母亲.母亲早在20年前偷渡过了香港.后来跟一位香港人结婚生了3个小孩.去年继父已去世了我妈的命真苦呀.我妈妈的弟弟妹妹哥哥都全部在香港.按这样的条件我能否符合?

要是我,我就不打扰妈妈的生活,不过她有意愿想跟我相认是可以的就想你说的毕竟20年了,我想没什么必要的,顺其自然吧

她是妈妈 你是她女儿 当然可以团聚 我想你母亲也定是非常想念你 但你要是想融入香港那里的家庭 还是要获得你弟弟妹妹哥哥的认同啊 毕竟隔了20年 祝你好运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