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劳动局咨询时谎报了单位,会不会出事?(详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43:22
我打电话向本地劳动局咨询关于辞职后的一些经济补偿问题。
因为我目前还在上班暂未辞职,不便于透露单位名称,当劳动局接待投诉的人员在电话中问我单位名称时,我就随便乱说了一家本地的其他公司的名字:甲公司。
说了之后马上意识到不妥,于是在电话结束时,我加了一句:“谢谢,我只是问问,我下去后再咨询核实一下,谢谢。”
这个电话我是用我的手机打的,要查我肯定能查出来。不知道我在电话中报出了甲公司的名称,甲公司会不会因此得知该事?得知该事后找我算帐,比如告我诬告、诽谤等?(虽然我在电话中提到的只是咨询)

或许我有点多虑,但还请朋友们真诚作答,谢谢!

你想得太多了,不会有事的,首先你是咨询关于经济补偿劳动者权益的事情,不是检举公司的违法行为,所以不构成诬告、诽谤之类的罪名。你只是咨询自己的权益,不涉及其他公司,即使因此透露了一些公司的情况,也是事实,谈不上诬告、诽谤。

在法律政策咨询谎报个人资料是没有关系的,不会被追究责任的。如果是检举冒用他人单位或者姓名就可能产生法律责任。

没事

你以为那些国家公务员闲着没事就和你较真啊

诬告、诽谤是捏造对他人不利的事实,这仅仅是个个人咨询,没有问题的。

每天这么多电话,谁记的你啊,又没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