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后未签劳动合同,没有具体证据,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16:43
我是在上海工作的山东人,在现在的公司已经满一个月了,公司一直未给签订劳动合同。这倒是我不大在乎的,但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主管,已经将我冷淡了一个多周,最近又把原本我在做的工作移交给其他人,我感觉她想把我辞掉。
我现在的情况是: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但我既没工资条也无考勤记录,因为我是入职一周后才有的考勤卡,如如果按那个算,我的考勤记录肯定不足一个月,并且实习期是发现金的,也没有工资条可拿。请问我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正当利益?
听说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请问只要在录音中有人证明我已经工作一个月就可以了吗?还是需要特殊人的证明?
彷徨无助的我请大家多多帮忙,先谢谢了!

按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还想继续在公司里干,我觉得最好用委婉的方法去解决,和领导好好的谈谈,要很客气的,真诚的表示出诚意为公司努力工作,并询问领导自己在某些方面是否做的不当,以后积极改正。
若不想在这干了,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报酬,就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辞退、减少报酬等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不过起诉又耗时间又耗钱,单位耗的起,普通人可耗不起哦。因为我们还要养家糊口哦
所以要量力而行哦。

需要证据证明才行,比如找两个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