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机器退货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53:19
简单说明下,注册在上海的外商投资企业(贸易型)

2007年向投资母公司进口十台机器设备,进口关税12%增值税17%.
产品进来时是以进口关税跟增值税税单入账的.没有母公司(马来西亚)的发票

2008年公司准备关闭需将全部机器退回到母公司,当时这批货物的增值税以经进行抵扣完了.请问机器退回后需要进行怎么样的账务处理(主要要说清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
我们公司是销售机器设备的,进口机器设备是用来销售的.
1楼说的感觉就算是机器是用作固定资产也不用补关税吧,关税已经交纳了.增值税也已经交纳了.最多就是不能申请退回原来交纳的税款吧!
我今天问了一家进出口公司是说可以以退货方式出口,但需提供进口时的报关单,但税是不能退的.还说海关可能开箱检查
问了另一家进出口公司说是不能按退货方式出口,说是进口一个月后就不能了,只能按正常正出口办理...

依你所述。

由于你们的这个固定资产要退回。

你的关税是要补税的,你的增值税也要补的。

账务处理,因为你们要关闭,也就是所有的资产负债一并并入总公司就可以了。

不用特殊的分录,只要补税就可以了。

税务这方面不是很懂,留个脚印虚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