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立案期间~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0:00
在公安立案期间~扣留的现金,对方还没有撤案时,又要法院起诉民事诉讼~
整么回事?
如果被判民事诉讼败诉~
被判因被告涉嫌诈骗其财产而相XXX公安局报案后,被告向XXX公安局退款金额,现该局撤销案件,原告因此起诉被告返还财产,并申请对被告的退款予以保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92条,94条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在XX公安卷退款金额予以扣下。
本裁定达到后立即执行。
上面说的是什么意思?
还有去公安局查并没有撤销案件.
如果败诉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简单
1,公安局扣留现金后,发现不是刑事犯罪案件,那么撤销案件,扣留现金予以返还

2,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代表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对方到法院起诉要求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3,法律规定,在起诉前后,都可以申请法院冻结被告的资金或财产,以保证胜诉后能够执行,所以,他知道公安局将要退还这个钱,故申请法院冻结。

4,公安局接到这个法院裁定,这个钱就不能退给你啦,要等法院的通知,如果你败诉,就执行这笔钱,如果你胜诉,还是会退给你

如果刑事案件已经撤销,则被害人一方可诉讼民事案件,要求赔偿。
如果案件没有撤销,则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此民事案件会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审理。

公安的处理和法院的处理属于不同法律范畴。公安处理属于刑事立案侦查,法院属于民事审判。公安扣押的东西解除后,法院当然是可以从新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二者不矛盾。可以进一步联系。

被告涉嫌诈骗得来财产由公安局保管,当受害人领回财产后公安局才会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