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水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34:29
偷自来水被查出,要罚40000元,合理么?

偷水行为是违反《城市供水条例》的,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该《条例》是对于城市供水水源、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城市供水设施维护,以及违反条例所应受的处罚等的详细说明。此条例于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自来水公司是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力的,不是单纯的企业,是有处罚权的,详情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好像不合理,但是偷水好像也不合法噢

5千就够了

应该发,而且要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