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报关,海关审价仍需提高30%,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01:56
一批货物原价进口,但海关认为价格过低需审价(已提供了销售给国内客户的合同、发票、国外厂家的报价单,订购确认单,保单,付汇水单)
也看到了海关作为依据的资料,居然都是前公司的客户,A居然比购买价格提高了2倍,B是加了不少选购配置和需要给介绍人佣金将价格提高了,C公司也是加了配置。情况也像海关说明(他们的原版合同我肯定无法提供)如海关仍认为价格过低可能要求提高30%,完全没有办法接受。请问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诉或者先交保证金吗?
另:如果这次妥协,是否以后都要按这个价格申报了?客户20号开张等不及啊!!!

客户急,先做保证金。
可以先按照海关的价格申请保证金,同时要求海关把该价格上报海关价格办公室做询价,由海关价格办来做最终决定(你提供的资料要全,比如保单,同类市场价格等,这对你有好处)。等决定书下来后,这就是最终结果了,你可以凭价格决定书到海关去办退保或转税手续。以后你在一段时间内可以用这个价格进口了。如果价格办的决定你还是不服,你还可以向法院上诉,不过你也明白,和政府打官司一般不可能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