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无效婚姻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15:30
蒋某,女,在五年前和沈某,男,被迫同居在了一起,由于同居期间怀孕,沈某一人自己找了自己本村的支书,(也是本乡镇计生委主抓人员)办理了一张非民政局的结婚证,两人没有举行传统意义上的结婚仪式,蒋某没有在那张所谓的结婚证上按手印,上面所出现的身份正号码也不是她本人的.现在蒋某和沈某已经断续的分居了两年,其中同居的时候都是被迫才在一起的,同居期间蒋某多次受到沈某的殴打,语言的恐吓威胁等.现蒋某提出分开,沈某不同意,并找了自己村里的在乡司法所工作的人员进行调解.在此期间由于蒋某担心沈某的报复或者人身攻击等,远远的躲开了本地.两人在同居期间有一个男孩,现年四岁.在一起期间所得共同财产细分下来就有一辆摩托车其他的均为同居时自己带过去的嫁妆.
疑问有几点,请大虾细细分析下:
1.他们的"婚姻"合法吗?
2.怎么样对这样的'婚姻'如果离婚需要怎么做?有那些程序?
3.该村支书存在一个什么样的犯法行为?如果起诉应当怎样起诉?
4.如果蒋沈两人分开应当进行那些程序?
5.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比较稳妥?
6.如果是不合法夫妻,现在又要分开需要怎么样一个程序才能完成孩子的抚养归属?财产的分割?

1、这是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并不是离婚案件,因为双方根本就没有结婚,何来离婚?
2、对待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
3、孩子的抚养权一般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谁来行使抚养权。
4、对双方同居共同财产的分割,自己带去的嫁妆一般归自己,共同的摩托车可以作价,得一半价款。
只要你起诉了,法院会依照法律的既定程序处理的。

1.婚姻自开始就无效。因为这里有个强迫的因素,再者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本身这个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只是同居的关系。这点你要明白。
2.这样的情况就不是我们婚姻法所保护的婚姻家庭关系了。只有起诉对方,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以及分割财产。财产部分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你自己的都可以向法院主张。没有证据的,可以请求平均分割。关于小孩的抚养,那就是看谁愿意抚养了。如果双方都要争,或者都不愿意抚养,那么法院会根据对小孩有利的原则选择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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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也就无所谓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