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入职的时候被告知不可以入职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55:45
我原来在北京工作好好的,被深圳一间公司招聘到深圳。我辞去了北京的工作来到深圳。却因为以下两个原因被告知无法入职:

1、因为我原来的毕业证丢失了,我也无法到原来的学校补毕业证(因为学校在北京,我在深圳),公司无法接受我只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 (注明:截止2008年,我已经毕业了16年了);
2、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部分指标有些高,公司无法接受我有肝病 -----(注明:这是一间IT公司)

以上两个原因我都觉得是无理取闹,也给我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请问:我可否项相关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呢?如果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什么样的赔偿是合理的呢?

谢谢了

个人解释:
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以证件复印件为审核基础的!少数的用人单位会以原文件作为审核基础!并且,在用人单位应聘时,应告之被应聘者所须带的必需品!在未告之的情况下,将被应聘者招至本单位,又用LZ所说的第一条原因作为借口,拒绝入职,正常来说,是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
其次:
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理由,确实可以理解!
在这里举出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
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共有5条:一是血液传播,如输入含有乙肝病毒的血液等;二是生活上的密切接触,如共用一个饭盒、牙刷、毛巾、剃须刀等,但前提是有皮肤粘膜的破损;三是性传播,唾液、乳汁、精液、阴道分泌物等;四是母婴垂直传播;五是医源性传播,如使用不洁注射器、消毒不严格的内窥镜以及不卫生的修牙、补牙等。
从以上可以得知,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是有限的!并不影响LZ的工作!所以,这也可以说是无理取闹!所以!LZ可以去找劳动仲裁去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以上所说纯粹是个人想法!毕竟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是根据以上所说的种种理由,LZ是有赢得仲裁的机会的!所以建议LZ尽早去仲裁部门提出相应赔偿的要求!这样也可以为你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公司有权利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

但是你的毕业证丢失了没关系啊 上网能查到 有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