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纳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55:11
如果我在A地开家公司,然后又在B地开了家分公司,那么我B地的分公司是否还要向A地政府纳税?

设立分公司要分别情况而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总、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如果统一核算,总机构应统一申报纳税;如果单独进行核算,总、分支机构应分别进行纳税申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公司规模不大,财务单独核算,分别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