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打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03:15
本人与一家制衣场合作,因以无理扣我货款,所以我方决定扣压货物。对方拨打了110,后来双方来到警察局,把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一便,然后警察就说是经济纠纷,叫我们双方去法院解决问题。过了几天,对方投诉公安部门:行政不办理,现在公安部门转说我方是打劫。请问大家给个建议。

以下方法只在沿海法治完善地区有用,如果在山西黑砖窑这类地区,就认命吧。

1,他去哪里投诉?你也去同一个部门投诉。他投诉公安部门:行政不作为;你投诉公安部门:行政乱作为。看看公安部门怎么办?

2,合法的做法:应该由法院来处理。但是公安局/派出所上门了怎么办?
第一要证明货物所有权:只要对方无法证明这些货物是他的,或者你能证明这些货物是你的,公安局/派出所也不敢违法办案。最终还是推给法院。
或者证明你没有暴力抢货,是他主动送货来的,或其他原因你得到了货物。

3,你有送货单、提货单、出仓单、合作合同、对账单等资料吗?货物上有“某某所有”之类的标记吗?这些就是证据。有些证据可能对他有利,有些可能对你有利。反正出示对你有利的证据就是了,让公安之难而退。

你们可以出具合同,这是证据

首先,这肯定不属于抢劫,因事情起因是对方无理克扣货款,我方决定扣压货物,是由于对方的先行为引起的,且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相信您有相应的合同及单据为证,本案属于普通的民商事纠纷,属于民商法的调整范围,在此主要涉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就本案而言,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反对,调解即不能进行),警察局也可以主持调解;至于警察局要求去法院解决问题,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也即警察局是否存在处理此类经济纠纷的义务,其实与本案无关,换言之,即使公安机关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做出调解,事后若有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起诉要件,法院受理后,也应以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为准。。
最后,再次说明,公安机关提出打劫的说法,是肯定不成立的,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无关刑法,对于该民商事纠纷,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对方当事人(制衣厂)也有同样的权利。

那你也去投诉公安部门:行政不办理

1,他去哪里投诉?你也去同一个部门投诉。他投诉公安部门:行政不作为;你投诉公安部门:行政乱作为。看看公安部门怎么办?

2,合法的做法:应该由法院来处理。但是公安局/派出所上门了怎么办?
第一要证明货物所有权:只要对方无法证明这些货物是他的,或者你能证明这些货物是你的,公安局/派出所也不敢违法办案。最终还是推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