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现在用什么办法才能保护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19:47
我是外地人,在天津做了个小生意,现与天津人结婚,属再婚,可婚前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我是2007年8月28日登记的,2008年1月结的婚,登记后在10月我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的名字,买房的钱都是我一个人出的,房本还没有下来,得两年后才能拿到房本,还有我现在做生意的本钱和周转资金,都没有公证,我很担心,万一要是有什么事,我不就成了一无所有了吗?我是个没有文化的农村人,现在能用什么方法才能保护属于我自己的婚前财产呢?如果有律师可以帮我代写一份比较好的协议,须要多少钱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