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财务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57:00
因国家征用土地,我公司(属一般纳税人,年营业280万左右)可能将从成都搬迁到都江堰,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老师;
1.如果是直接注销公司,在得到赔偿费后我公司会交纳哪些税金吗?
2.如果公司不注销只是迁移,在税务上我们有哪些权益和义务呢?
3.据于上面的2个问题请问在税务上我们需要提前做些什么?
4.听说有种税务代理机构,我公司有必要请他们办搬迁税务局查税事宜吗?费用高吗?
最好实际点的,简单明了,不要抄文件的,有这方面经验的回答最好,谢谢!

1、是否注销公司还要看赔偿款是赔付给公司还是给私人,那要看土地是属于公司还是私人。如果土地属于公司,那么赔偿款就应当给公司,所以公司不能注销,或者要在收取赔偿款后才能注销。赔偿款应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如果土地属于个人,赔偿款则直接赔付给个人,同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注销还要办理所得税清缴,手续比较麻烦,还可能涉及到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会带来额外的税负,因此建议不要办理注销。
  2、如果只是办理迁移,则可在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后,凭新的工商执照、旧的税务登记证,在30日内到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迁移,然后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迁入手续,过程相对简单。
  3、如果是办理注销,税务上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补缴应交企业所得税;如有利润未为分配,则应将其分配,并按“股息、红利所得”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办理迁移,由于是延续的企业,则按上述第二点办理就行,无需提前准备。
  4、税务代理机构是可以代办,但办理的范围有限,如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事宜,代理审查帐目等,费用因各地经济水平不同而异,办理变更事宜大约需几百元,但代理审查帐目可能需上千元甚至几千元。而且审查过后也并不代表没有问题,因为最终审查的是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