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的资质“进行招标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对象?有无类似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01:00
1、在招标适用的范围中,对”公司的资质“进行招标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
2、同时符合资质条件的中标公司,能够承担一定时期内某一项目的多次施工工程,而不需再次组织招投标。
3、有无这方面成功运作的商业例子?

1、对公司的资质招标,你指的是资格审查吧,那就使用招标投标法
2、楼主指的多次施工工程如果不在一次招标内确定的中标单位,同时又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单位延续使用的情况的,还需要招标。
3、有法可依,不用事例了吧

1、在你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明确的要求施工资质,然后如果是公开招标,符合要求的都要让参与进来,如果是邀请招标,那你们就再筛选吧。符合找投法。
2、不知你的单位是什么性质,如果是政府单位,而施工不连续,可以一次性招标,但是必须把所有工程都包括在内,不然就每次施工都招一次。如果你是企业的话,那就无所谓了,你招不招都可以,制药是不涉及公共事业,不牵扯民及民生的。
3、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