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20:42
我朋友是一服装店的店员,前天有个客人带着一个包进来买衣服,这个客人是我朋友跟的,该客人把随身带的包放在了服装店里的沙发上(他只有一个人,所以没有交给他的朋友),然后试了些衣服,后来有没有买衣服不太清楚,但是他带来的包不见了,他说里面有手提电脑还有好多重要的资料,他现在提出要我朋友赔偿。
请问,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朋友需不需要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我想补充几点:
1.该店是不提供寄存服务的,店内也放了“自己保管贵重物品”的提示;
2.能不能详细说明法律依据?什么法?第几条?第几款?
3.去服装店买衣服东西丢了可以向服装店索赔,那么去银行存取款丢了东西是不是也可以向银行索赔?在服装店,你是客人,那么在银行你也是客人啊,不是吗?
4.如果要赔偿,这个赔偿额应该如何计算?店里3名营业员都没见过他的笔记本,总不可能他说多少就多少吧?如果他说有几十万现金或支票,岂不是要赔几十万?如果这样的话,合伙犯罪就太划算了。

这是应该由服装店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的,在法律上你的朋友不需要对此法律问题负责。
但是顾客没有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即是把这么重要的物品放在一个没有人有去帮你注意看管的地方。而且包也只是放在沙发上而不是放在公司所设的保险箱内,所以顾客也承担部分责任。
据法院判决的经验,公司负40%,顾客负60%责任。
你的朋友无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可是根据公司的员工规章准则,在公司赔偿顾客损失后可能会扣除员工的部分工资、花红奖励等,甚或解雇。

由服装店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一般店里都有请“保重好贵重物品”的提示。如果有,店里一般不承担或只承担部分少量责任。
你朋友跟着顾客,但致使顾客财物丢失,是你朋友未尽责。服装店赔偿损失后,可能会罚你朋友。
这个事情,由失主本人与服装店双方承担,你朋友暂时不承担。看店里对你朋友的处罚了

根据民法通则,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似乎最接近的,只有造成寄存物毁损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店里是不提供寄存,或顾客没有进行寄存,那么就不负担赔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授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消费者要有证据证明在商店被盗和被盗财产的具体数据,商店应予赔偿。
4、如果是第三人实施的损害行为,商店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第三人追偿,但是仍然要先对消费者赔偿,这是对消费者的保护。所以,如果他们是合伙的,商店通过报案追查就可以查到小偷,向其追偿已经赔偿给消费者的那部分钱了。

应该由店里赔偿,而不是他个人

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合同法角度。顾客到商店购物,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可以自己保管,也可以交由商店保管。如果交由商店保管,还要看商店是有偿保管还是无偿保管,如果是有偿保管,商店在接受保管财产前需要确认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