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疑问,求法律工作者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14:05
我准备办一个公司,以前的倒闭了,因为3年前我大病一场,有不少私人债务,现在接了一个客户的单子,40万的,用的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的钱做的,现在设备快做好了,听说有些债务者联合起来要来登门讨债,我朋友怕了,他设备出不了厂子,然后我又办了个营业执照,应我朋友的名字办的,厂子是租赁本地的朋友的,又让租赁方给我朋友拟订一份租赁协议,对的头是我的投资者朋友,以防万一设备出不了厂子,因为刚起步嘛,设备出不来等于又卡死了。
之前租赁方给我签定的协议是08年7月的,应我的名,给我朋友那份假的是08年8月的。营业执照是应投资者朋友的名字(是个厂的名义,)用 08年8月那个场地证明办理的。执照已经办理下来。
朋友投资的钱不是 股份,是以我个人名义借的,打的借据.
我想问的问题是..抛开朋友义气外,朋友能把目前租赁的这个公司具为己有吗?从法律上讲
诚心求教.有实力者拿分.

可以

因为书面 具有法律主导效用的都是指向你朋友

借据这些东西在法律上只能作为参考

要是有担忧最好多收集点证明材料
不然你朋友翻脸你只能认栽

你现在的情况最多也只能认定你为 管理经营者
拥有管理经营这点股份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