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歌手这个能唱还流浪,他们是不是疯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7:39:37
一道考题

我们常常会在街头从艺者与破衣烂衫、肮脏、瞎眼的乞丐之间画上等号。原因很简单,在我们号称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度中,街头艺术及其从艺者向无获得过人们由衷地赞赏——先秦的歌唱家韩娥能使“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却因沿街乞唱而不能赢得雍门百姓的尊重;宋代都城勾栏瓦舍中的卖唱艺人和路歧“打野呵”者是我国传统音乐的重要薪火传接者,也只能在野史、逸闻中方能找到些许客观描述;解放前,华彦钧的《二泉映月》《听松》等名曲已伴随他多年,直到解放后才被识乐的“伯乐”录音整理,不致绝世……凡此种种说明,我国历史上虽出现了大批的“街头艺术家”,但只有极少数的幸运者得以青史留名。
  而在欧美国家,街头艺术往往成了城市中的奇妙风景,成为吸引游客的特别风情,在塑造了城市面貌的同时也成功地带动着这些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这样的街头行为艺术在欧洲已经顽强地存在半个世纪了,没有了最初的好奇和轰动,人们对表演者自我陶醉的表演已司空见惯,行人走行人的路,想看就站下来,不想看就走开。街头行为艺术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而对于建构城市面貌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街头艺术对城市面貌的作用是细微的,长久的,最终街头艺术将成为城市生活者的心理构成部分,那么对于他们的作用,无论是陶冶性情,还是缓解压力等等,都将不言而喻。当人人都来欣赏艺术,人人都参与到街头艺术行为中来的时候,艺术家对于艺术的执着和追求,那种直击人灵魂的力量将会得到凸现。而人们也更愿意居住在那要“环境典雅优美”的地方。
  当艺术走向生活,走向街头,开始与观众面对面的交流,当艺术开始关注人性,关注情感,当艺术渗透进人们日常生活的心理需求层面,并且作为日常生活的一种生命元素可以起到感染艺术的参与者,并使得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或者提升时,我们可以说,这样,街头艺术就是成功的。在这里我们没有给街头艺术一个确定的定义,事实上,我们也很不情愿给街头艺术下一个定义,作为艺术的回顾,涉及到源流,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名词来形容街头艺术的话,那就是生活。艺术来源于生活而融合进生活,这就是现代街头艺术最大的特点。即使抛弃那些遥远的梦想,对于城市的规划和领导者来说,对于生活在大都市的人们来说,她可以让繁忙、拥挤、冷漠的都市,多一点感情色彩,让紧张的生活,以及生活在压力中的人们在公交车站旁、地铁站里、广场上得到精神上的舒缓,最重要的是,将使所有来到过这个都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