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资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28:21
个人取得与雇佣相关的各种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收入,除按规定可以扣除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外,都要并入工资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计算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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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在百度上找的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的,现在都2008年了,人大都开好几届了,所以请各位好心网友给个最新的,和参考文献。
注:我是河南的,属于国企吧应该。每月扣“三金”的。不知道怎么算?举个例子:比如这个月我开了 A元(最终所得) 扣去了养老 B 住房C 医疗D 待业E 扣税F 这些怎么套入工式 谢谢各位好心人了。拜谢。。。。。。。。

你上在的税率表是对的,我只给你计算工式呀,然后你自己找表来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月应发收入-2000-养老 - 住房-医疗D-待业)*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以上税率没错。
只是扣除标准从2008年3月1日起改成2000元/月了,而且人大代表仍在提议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税前扣除标准。
将“最终所得A-养老B-住房C-医疗D-待业E-2000”后所得与上述税率表比较,找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F=(最终所得A-养老B-住房C-医疗D-待业E-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