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低保申请流程,我家庭情况是不是符合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31:05
我家目前生活状况是这样的,父亲已故,母亲残疾,目前刚办退休,我就读于大学3年级。是不是满足低保条件?
还有低保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请详细回答,谢谢,回答好追分

以下是抄来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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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员可以列入实施范围?

答: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要符合四项条件:一是年满70周岁,二是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三是解放后户籍制度建立起为本市城镇户籍,四是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主要是三类对象:职工遗属、退休老龄职工供养的老年家属(即一老养一老)和社会无业无保的老人。

二、为何要设定年满70周岁的条件?

答:设定“年满70周岁”

的年龄条件,主要是为了解决年龄大、本人难以或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对他们已不适用通过缴费纳入现有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而是采取由政府筹措资金为高龄无保障老人提供社会基本养老金及基本医疗待遇的办法。70周岁以上的老人无保障问题,不少是由于当时社会历史原因
等多种因素形成的,当前这个制度就是要解决这类人群在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70周岁以下的老人,大部分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少部分没有社会保险的无保障老人,也可随年龄增长逐步纳入高龄老人社会保障制度内。

三、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满70周岁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答: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又不满70周岁的人员,按照目前本市已出台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续保、补保”的方式,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对确因家庭困难而无力缴费的人员,一是通过各种社会帮困措施,帮助其缓解生活或医疗方面的困难,待到达70周岁后纳入本市城镇高龄老人保障制度。二是可多方筹资,通过“续保、补保”解决社会保险待遇。

四、“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户籍制度建立起就是本市城镇户籍”的条件如何认定?

答:从解放后建立户籍制度以来,就是本市城镇户籍,同时已经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0年的,就符合该项条件。这一条件的认定应以户籍原始记载为准。对办理过户籍性质变更的人员的认定,另行制定相应的办法。

五、“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条件如何认定?

答:“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