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爸去世,后妈儿子为了得到我亲爸的家产,想加入我们的户口,我有权拒绝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24:20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即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你后妈的儿子是有权继承你爸遗产的一部分的,不会受

户籍问题影响

当然。美死他了,他就是个人渣,一定不要同意

要看你父亲有没有立下什么遗嘱了,有的话按遗嘱分,没有的话他加入户籍也没什么关系了,反正你注定分的比你后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