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 )人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0:35:01
A. 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B.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
C. 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E.刑事被告人的债务人
(多选题)

B.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
C. 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E.刑事被告人的债务人
答案是:BCE

第八十六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