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利从我的帐户里扣款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5:23:29
我的工商银行的账户里少了5300块钱,给银行打电话说是法院划走了,我的确是欠了别人的钱,也起诉我了,我就是不想给(事出有因),好几个月过去了,没收到任何提醒的前提下,我的帐户被划走了5300块钱,请问这样合法么?我还有可能追回来么?银行和法院是不是可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划走我的钱?那我的财产是不是以后只能不存在银行了?我去找银行或者法院还有用么?
是说强制执行,但那个钱是我用自己的淘宝网倒信用卡的钱,算起来也不是我的钱,关键的问题是银行方面没给我扣钱的解释

一、法院的行为合法;

二、你追不回来了;

三、银行有配合法院执行的义务(不配合是犯罪),银行不需要向你解释,更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四、不管你的财产放在哪里,在何人手里法院都可以执行。

五、你说不是你的钱,那就是说法院执行的对象错了,我国施行错案必纠制度,如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理论上当然可以要回来。试试吧!

除了上诉基本上没什么可能要回来的
从你的案件看法院和银行执行强制执行,把你的钱给扣除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合法的.虽然过程可能违规了,比如没通知到你,但不影响这个执行的结果.
如果你能证明这个钱确实不是你自己的,那么可以上诉,不过最好快一点,这个是有期限的哦.

只要合法 就可以

强制执行,可以啊。
你欠别人的钱不还不太好吧。不同情你。

法院有权利查询资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扣押资产。
参考资料: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税务、海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以及监察机关、军队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证券监管管理机关计14个机关和部门均属于“有权机关”。

法院可以这样做,强制执行银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