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15000元至17000元,应该如何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4:03:57
案例如下:
A酒后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之后忘记拿卡。B之后用这张卡取了15000元,A酒醒后找到银行,银行通过监控录像查找到了B,B退款

请问,要是A报案,B会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

非法占有15000元至17000元,属于数额较大,涉嫌侵占罪,可能会被判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犯本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本罪的,告诉才处理。
  根据《关于刑法分则部分条款犯罪数额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2008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请示》(浙检研[2007]2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拾得信用卡在ATM机上使用的定信用卡诈骗罪,金额已实际所得计算15000,属于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