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原因,派出所没有立案,正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7:39:52
2008年8月2日,我朋友被几个人围殴,立即报案并被巡警送到医院救治~~医院诊断为左胸第七和第九肋骨折~并伴有左肺少量气胸,面部和额部有1CM和2CM裂伤各一处~左眼眶青紫肿胀~~。治疗至8月8日因费用原因被迫出院回家至今。出院后至今期间接案派出所除了打过一次电话说要来看看伤者之外(因其他原因没有见面),就再没有电话或对伤者进行询问笔录。伤者今天(8月20日)接电话通知并立即往派出所询问笔录,被告知还没有立案(不是不予立案),请问派出所这样做正确吗??(注:我朋友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自己的伤情已经属于重伤范畴)
我朋友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但是记录民警记录的完全和我朋友本人所说的不符合,所以我朋友拒绝了签字。另外,我朋友挨打原因是因为行凶者电影院看电影和他人发生口角并纠集人手报复,但是认错人,把我朋友当成与他发生口角的人。事后我们通过私人关系渠道得知对方是我们市管理建设的一个公务员,有点权利。而且在我朋友受伤住院至今所有牵涉到这个事情包括派出所的种种迹象显示都有人在背后操控。所以请网友们出出主意,我们该怎么办??我是说向通过正常法律渠道

在中国他怎么做你没办法,,,你没权利约束他

这种事立不立案根本是走过场
没有抓到行凶的,派出所也不会抽调专门人员去抓这些人的
每年积压的杀人案件都堆成山,你这算什么呀
除非你运气好那天派出所碰到了死耗子把那伙人抓了经过审讯确认了是同一伙人作案才会一并合案告破
要是已经抓了那伙人就另当别论了

也许好好珍惜,努力的人生,要的就是不断的自我改善,而奋斗是个无奈的过程,好好去加油,学会向着明天而追寻

要求派出所立案,不立案,就到检察院要求实施法律监督。

当地派出所是卵的 你应该去公安局
他这样做完全不对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肋骨骨折2根,轻伤,
左肺少量气胸,轻伤,
(重伤要出现呼吸困难,医院要上呼吸机了,
呼吸困难要有相关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才能认定),
轻伤属可调解的伤害案件,你们有“刑事自诉权”,
你们不同意调解就立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