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6月7号进入东莞厚街迪彩美发屋的,进来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56:08
我是2008年6月7号进入东莞厚街迪彩美发屋的,进来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如今辞工了,他是否应该结清全部工资给我``还有就是~`他叫我这个15号可以走了当时他没有给我发放工资,他说要20号过来领工资,期间我去了深圳公明万盛百货的迪彩美发屋玩,到了20号发工资的时候,他居然罚了我一千快钱,说是我在停业期间去了那里上班`(那里已经停业),可是我觉得他没有任何的理由罚我的款,因为我本身就不是在那里上班的,我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去看我的朋友,更何况我15号就已经不用上班了,已经不是迪彩的员工了,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我先问一下,你们平常公司是怎么样确定考勤的?譬如其它公司有打卡等。你如果真是以朋友身份过去看您的朋友话,完全是不会参与考勤的。按照您的提供的情况,公司的罚款是属于不合理的。

没办法了
这种不正规的美发屋老板就是老大
认了吧

不管以什么理由,他都不能罚你的钱。工资也应该在你离职时全部发放。
若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但是,最好能有一个可以证明你在他那里工作过的证据。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TMD告他,闹他,整死他。痛恨这种恶心的 企业,本来打工挣钱就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