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55:37
我在小学时书法等级考试就已经考到了5级,我是浙江宁波(奉化)地区的学生,我听说这个可以加分,是真的吗.可以加几分啊???

浙江宁波市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照顾对象的录取
1. 对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
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
初中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
现役军人子女;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残疾军人;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 对下列考生,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初中教育阶段被评为“浙江宁波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和华(归)侨子女〔系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华侨或归侨者,并需经区(县)侨务部门证明〕;
*初中教育阶段获得浙江宁波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台籍考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烈士子女〔需经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3. 对下列考生,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初中教育阶段被评为“浙江宁波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初中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比赛的原始成绩);
*初中教育阶段参加浙江宁波市级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前三名主力队员的应届毕业生;
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4.对下列被列入教育部下发的“获奖学生名单”具有保送生资格未被保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初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初中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初中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