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17:25
我想问一下,我老公是1992年入的合肥户口,我是六安户口,我们结婚半年了,我想把我自己的户口迁到我老公户口所在地,请问怎么迁呢?我们写了申请,但是片警告诉我们不能批,说是我的户口不是90年以前如何发的,我想问一下是怎么回事,怎么解决呢?
更正:说是我老公的户口不是90年以前入合肥的,我想问一下是怎么回事,怎么解决呢?

根据《户口条例》规定,仅有三种情形须由公安部门审批迁移户口:一是由农村迁往城市没有城市劳动部门录用证明或学校录取证明的;二是迁往边界地区的;三是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迁移户口的。除此之外,公民可以自由申报迁移户口。如由农村迁往城市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或者学校录取证明的;从一个城市迁往另一个城市的;在异地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等等。 你的问题应该合肥公安部门自己颁布以及通过国务院批转的户口政策设置障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