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2008年8月14日对方提起上诉,第二次开庭会在什么时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04:05
交通事故,我方最初提出起诉保险公司与运输公司,一审已判两家公司赔46万多,现保险公司提出上诉,要求剔除进口药品进行赔偿,这样是否法院那边能否保持原判?

一、开庭时间等法院通知,中间有法院之间移送环节,没法判断开庭时间;
二、实体问题资料不足,无法判断。

1.第二次开庭时间一般由第二审法院排期,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两种方式:开庭审理和迳行裁判。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另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