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获赔及对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35:18
我父亲现年56岁,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致使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左脚四个指骨折,后又因此出现头部硬膜下积液,几度危及生命,丧失劳动能力。交警鉴定对方付主要责任,我父亲可获得哪些赔偿?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支付能力而逃避责任,该如何处理?

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例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如果你们双方愿意调解可以通过交通队调解解决,但应该先做一个伤残等级、护理等级鉴定。

如果无法调解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等。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强制执行。

你父亲可以得到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以及相关的治疗费用.
要是没有能力偿还在执行阶段也就是给赔偿人拘留.直到他有能力还你

可以得到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经济能力,那也爱莫能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