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向哥他提出离婚,他们的房屋是父母为他们掏钱买的,房产证写哥嫂二人名字,父母是否可以要回房屋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55:08
急!急!急!
哥放弃财产(在公证处签了一份公证给嫂),父母要求要回一半财产可以吗?
哥放弃财产(在公证处签了一份公证给嫂),父母要求要回一半财产可以吗?
不可以,属于赠予合同的范围.
不能要回
当然如果你的哥哥和嫂子共同答应还给父母当然可以
但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要不你也不用上这问来
在法律上 既然你的父母已经将房屋送给你哥哥和嫂子
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利再要回来了
在离婚的时候 这个房子是要你哥哥和你嫂子平分的
除非一方放弃
不可以 产权和你父母无关
他们没有权利要回任何东西
既然你哥哥放弃了产权
那么全部产权都是你嫂子的了
其他人什么都要不了 即便上告也是浪费钱罢了
房屋是父母赠与你哥嫂的,就是你哥嫂的共同财产。你父母无权要回。
当然不可以,你以为闹着玩的,白纸黑色写着人家名字呢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