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交通事故的认定合法合理吗?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8:18:04
这是南国今报2008年7月23日第30版的报道
典型事故:7月18日21时17分许,唐某驾驶“桑塔纳”牌轿车,沿柳城县209国道由柳城往融安方向行驶至2921km+680m路段时,因超车与相向行驶由邓某驾驶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相撞,手扶拖拉机又和跟在后面由杨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邓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0日死亡。

交警点评:据交警部门初步分析,上周发生的这起死亡事故的初查原因与不按规定超车有关,
注:邓某系我亲戚 属农业户口 今年55岁
补充:1、该路段系弯道,且画有路面单实线。
2、经现场测量,肇事车刹车印很长。
3、碰杯地点是路线左侧。

现在交警在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先对我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认定书上却是同等责任,划分为:1\桑塔纳”牌轿车不按规定超车.2\手扶拖拉机无号牌

我想请问:1\这样的认定合法合理吗?一条人命就负个同等责任?
2\手扶拖拉机跟这个事故没有直接原因吧?
3\车辆检测中手扶拖拉机没有车灯,但桑塔纳却没有检测到车灯,制动系统,只说明了因交通事故损坏而无法进行检测,这样的检测合理吗?
4\认定书中要不要说明超速等情况的呀?
5\受害着家属对认定书不服,但又签字了,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先谢谢各位高手了!谢谢

建议你找个律师 这事 不是在这能说明白的

只能说你亲戚被坑了,别人肯定动了关系动了钱的,找律师吧!

1.桑塔纳-《有人》。
2.桑塔纳-严重违章占90%;1-弯道强超车;2-超速行驶;3逆道行驶。
3找个好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