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补缴2003年5-12月及2007年3-4月的养老保险,但不知道如何操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30:51
我是天津市户口,2003年时由于疏忽,关系未及时转入工作单位,故有将近8个月的保险未有缴纳;2007年3-4月,由于离职的关系也有两个月为缴纳保险。现在我听说2008年10月份会对补缴养老保险有新政策,因此,我想在10月份之前补缴上之前我的养老保险,但是不知有什么手续,怎样补缴,希望高人指点,我将感激不尽~
我前期是在开发区的保险,现在工作的单位也是在开发区的保险。补缴是否去泰达大厦的办公点。补缴时,我须带什么东西,养老保险手册带吗?还有什么呢?现在是否有滞纳金呀,补缴03年的也有滞纳金吗?

如果你目前的养老保险在单位的账户内,你没有办法补缴前期欠缴的保险,如果你目前养老保险处于中断状态,你可以随时补缴上以前的养老保险,只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就可以了。
目前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是对滞纳金的上线做了规定,其他的还没有。

现在工作单位还继续给你缴费吗?
如果还在缴费就不能补保险。只有离职后才能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