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4:45:33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对吗?实际发生时,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年终汇算所得税按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发生额计算,对不?
请教各位会计高手

根据新税法2008年已不允许计提职工福利费,当期发生福利费在当期费用中列支.

账务处理没问题。
汇算清缴时按照计税工资14%计提,如果超过计税依据那么就要做纳税调增了。
计税工资总额=人数*计税工资(2000元)
应付福利费计税依据=计税工资总额*14%

会计分录正确.

年终汇算所得税按应付福利费的贷方发生额计算,因为贷方是提取数,进入成本费用了
应付福利费的贷方发生额-当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14%,如果是正数,就要调增所得税,如果是负数,无须调整.

现在应付福利费科目变成“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其他都是对的。

汇算清缴时按照实发工资(小于等于计税工资)14%计提福利费,年终时,贷方有余额,要红冲成本费用,调整为0.

现在是不能计提的了,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