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重量和实际重量不一(金额一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56:05
原材料---主要材料的发票重量和实际的送货单重量不一,但是二者的金额和增值税是相同的。在会计处理时,怎么办?(我是就是根据它的重量来核算成品重量的)
1)让供应商重开?
2)根据送货单的重量?
3)还有什么高见?

按照实际重量计算。发票金额/实际重量=原材料单价。
什么也不用该,这都是正常的,你只要把库存帐的原材单价改一下就都OK 了。

最好是要供应商重开,如果供应商重开比较麻烦的话,你就按发票重量做帐(发票重量小于实际重量),差额部分相当于没有开发票,下次开发票时,要供应商多开数量,这样就平了,反之,按实际重量做帐,(相当于发票分割单),下次就少开点重量。此情况最好是一年之内调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