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保险和补偿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04:08
我2000年进入一私营企业上班,在2003年至2006年 公司每年都签订了一年一度的劳动合同,但私人都没有。2007年至今公司都没有要求签合同,并且公司只在2007年开始为我购买了社保和医保。请问:我现在主动辞职,公司应为我补交未买保险和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

从08年开始要支付你双倍工资,还要根据工作年限给你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从2007年开始计算,还要从你工作开始补交社保

可以根据上面的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明,其实给你交社保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果你主动辞职~属于单方违约合同!~应该按照合同所剩日期给于公司赔偿金,公司有权停止为个人交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