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应该对这类事情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0:53:35
我公司在上海市保税区,上周一带了几个人去昆山那边的客户开会,讨论一些问题,下午16:30左右从客户那边出来,在路上与人发生冲突,并赔偿了4700元钱,请问这种事情公司是否应该承这笔费用?
1、冲突的起因是人家蓄意挑衅滋事,并去了陆家公安局,但因为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所以处理起来没有经验,被人家警匪联合黑了一把,现在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曾经发生的事情.
2、在事情发生后,我们有及时与公司方面联系,但没有得到任何的帮助.
3、回到公司后,公司说事情是不幸的,但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也不对你们进行开除处罚。
4、想请教法律相关人事,因为这是上班时间发生的事情,而且也是为了公司去处理事情而偶然掉入人家的陷阱,公司是否有责任来承担责任?假如我方有人员伤亡,是否可算作工伤?
在这里先谢谢你们了。

1.由于是打架,不属于工伤,除非是能证明人家故意打你
2.因为没有警匪黑你的任何证据,所以你只能去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
3.建议:去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因为毕竟还有客户帮你作证,这是比较好的办法,一般它们也怕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