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盲 懂法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21:27
今年夏天我和本村猴某在玩耍的过程中发生口角,猴某气急败坏,把其父叫来与我争斗.但非常不幸,我们在推桑中他把自己的右手无名指第一节粉碎性骨折.说是我掰的 想讹钱 .请问 1 猴某的伤算是什么伤(从法律上讲)?
2 我够定什么罪?

你跟猴某及其父的争斗是谁先引起的?即谁先动手打人?如果是猴某他们先动手打你,你如果还手的话可是视为正当防卫;如果是你先动手,则你的责任将会比较大。
如果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即猴某先动手打人,对于给猴某造成的伤害不用承担责任。本案中,对于猴某出现的粉碎性骨折,我个人认为你是不用承担责任。但是这不是说法官也会认为你不用承担责任。因此,可以预测的是,如果法官确实认为你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视为你防卫过当,具有一定的过错,判决你承担部分侵权责任,但是我认为你承担责任的比例不会超过20%。即,如果猴某的医药费为1000元,你最多只需要支付200元。但是如果是因为你先动手打猴某,则你可能需要承担80%以上的责任了。
另外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一、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你说的环指第一指节粉碎性骨折,如果第一指节指的是近节指骨,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如果是环指末节骨折,不能定轻伤。所以你必须弄清楚是那一节骨折,有指甲的那一节骨折不能定轻伤。
二、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四、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会进行双方调解,就赔偿医疗费等让双方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还有就是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