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的事情请教各位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22:34
你好,各位律师!我叫菜名。我想帮我的朋友刘翔(男),王鹏(女),问个关于轻伤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刘和王以前是同事,也是要的朋友,两人交往几个月来发觉两个人很合得来,因此都陷于了爱河。但王有男朋友,王发觉不适合他,王更爱刘所以王很痛苦。所以王决定和她以前的朋友说清楚做个了段,在八月十五号两人见面也和平的双方同意分手。但十六,十七两天发生了变故,王以前的朋友张发觉刘和王有暧昧关系,并认为双方上了床。因而张又不同意分手,并要王和他结婚。如王不同意张威胁要杀她的家人,并杀刘。王在极度害怕和不安的情况下再次和张协商分手,并用王的手机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刘,威胁要杀害刘。刘又再次接到电话,得知王被打,在气愤和害怕的情况下刘随身带了把裁纸刀。张和王见面,打了起来,张被砍伤。当晚刘和王主动到派出所自首,警察首先通过个种手段得到口供,然后要刘交了一万八千元做保释金,原来是两万说是用于给张的赔偿。长沙县派出所收钱后没打收条给刘,但还是要张签了同意协调书。不知什么原因张又不同意协调。在二十号,长沙县派出所通知刘过来退钱,并移交到事发地安沙派出所处理。安沙派出所通知刘和张再次协调,刘首先赔偿给张八千元医药费。张要五万赔偿,刘只给一万八(保释金,以存入银行),都不同意。双方又再次协调,没有结果。我想帮我朋友问的是:
一,派出所有权利收一万八的保释金没?没有。我能找它麻烦拨?
二,派出所在什么情况下有权利扣留刘二十四小时,并移交拘留所?如发生这样情况,刘通过什么维护他的权利。
三,派出所在什么情况下会把案件移交?
四,刘已主动向张赔偿,能得法律的宽大处理吗?
五,向刘的这种情况,告到法院会被判个什么样的行。
六,长沙县派出所派的法医在法律上具有权威的鉴定资格吗?张以被长沙县派出所指定的法医认定为轻伤。
七,现在张收了钱又想靠派出所的朋友抓刘不去法院上诉,派出所要抓刘要钱。刘想要回一万元保释金(以付八千),通过法律尽快解决问题,您看能行吗?
八,您的一些建议。

一、有权收保证金,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这一万保证金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是可以拿回来的。你不能找派出所麻烦。
二、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然,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之内要通知其家人或所在单位。拘留一般情况下可以长达七天,特殊情况可以达到37天,本案应该不会是37天。被拘留后,刘某就要接受公安机关的审讯,当然这一阶段属于侦查阶段,刘某就可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
三、派出所如果认为不应该拘留的话,就要立即释放,如果认为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的话,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本案应该是这种情况,因为收取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话,就要在三日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1到4日内做出决定。
四、可以宽大处理,主动赔偿可以认定为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五、这不是告到法院,如果符合公诉的条件的话,公安机关就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种属于故意伤害,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六、派出所一般不具备认定资格,一般要公安机关才具备,就是长沙县公安局及其以上的公安机关。
七、如果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的话,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公安机关先要侦查、然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理,要几个月的时间。这一万块钱作为保释金的话,只有案件结束才能要回来。
八、刑事案件除了自诉案件外,一般不能由双方当事人和解解决。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