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52:46
本人出售1房,出售价20万,收买方定金4仟元,八月底交房.签定日期为5月26日.签定时买房妻子签其丈夫名(丈夫不在现场).
八月21日我要求买方过户,买方说现在没钱怎么办.
问题1、协议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2、定金是否退还买方;
3、能否要求赔偿;
4、9月份协议是否有效期;

1、请问你签的是订金协议还是买卖合同?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合同上应该写清楚过户时间和违约责任;如果是协议,定金协议上也应该写好签合同时间和付款方式(包括过户时间)。所以协议应该是有效的
2、买方违约,按买方违约处理。定金当然可以不退。
3、当然可以要求赔偿,按合同处理。一般定金协议的话就是你把定金拿走就可以了。
4、现在仍然在有效范围内。
如果是妻子代替丈夫签字,那么就追究妻子的诈骗责任,总之他们是跑不了的。
不过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你们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