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诈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03:00
去年12月份用朋友的身份证为了一张深圳发展银行的信用卡额度3000的,之后取现了1500,刷了几次计1200左右,今年四月份去深圳时卡不慎遗失,后回浙江后忘记了这件事也没去还款了在前几天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打来电话催还款,因最近经济特紧张,昨天已还款500。加上利息的话还欠2700左右,今天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又打来电话催今天务必要一次性还清如若不还的话就向公安机关及法院起诉,说要罚2-20万,判无期徒刑!!有这么严重的吗?我跟他说了,因为以前不知道忘记了,所以一直都没想起,办卡至今差不多也有9个月了,这个月止差不多也有八个月没还款,事情是有点糟糕,但我跟他们说了在下月22号前一定连本带利全部还清 ~~ 但没用,他说一定要今天~ 我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特求救各位银行专家及各位律师大哥,大姐。请给予帮忙 谢谢~~
对于这件事情按照法律程序一般怎么处理呢?事情应该不会像他所形容的那么糟糕吧?况且我没有说不还啊 是之前不知道忘记了,总共消费了2717。69昨天已还了500,现在还差2217。69元加上利息差不多2700左右没有超过3000啊?这属于犯罪吗?会罚款和判刑吗?罚多少呢?怎么判刑啊?请各位专家说详细点,谢谢~~

首先我肯定你法律意识淡薄。
一,你用你朋友身份证办信用卡,已经是信用卡诈骗。
二,信用卡诈骗3000元,会被判无期徒刑吗,你当时应该问清那个律师的名字,告他恐吓罪。

无办法帮你,如果你不想每天接到银行方面的骚扰电话,也不想当地警察去你家问东问西,你最好这几天还掉钱。只要把还欠的2700左右还清就可,至于什么罚款是不现实的。

如果这几天不还的话,那就等着律师信--法院传票吧,当然有可能警察先把你关起来,判刑罚款等等,也会是现实了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第一,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透支。
如果银行告你信用卡诈骗也可以。不过你的金额不大,所以没又他说的那么严重。

但是,你的行为一定已经被银行报给了人行个人信用报告里,你的信用报告已经有了黑点,以后申请信用卡、贷款等都会受到影响,甚至被拒绝。

对于这件事情按照法律程序一般怎么处理呢?事情应该不会像他所形容的那么糟糕吧?况且我没有说不还啊 是之前不知道忘记了,总共消费了2717。69昨天已还了500,现在还差2217。69元加上利息差不多2700左右没有超过3000啊?这属于犯罪吗?会罚款和判刑吗?罚多少呢?怎么判刑啊?请各位专家说详细点,谢
谢~~

回答:没有那么可怕,但是后果也没有那么乐观。
银行不会因为您并非恶意就会放弃对你的追讨。这个和是否恶意没有必然的关系。银行不管这些。

严格意义上说,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倒霉的是你的朋友,不是你,因为持卡人姓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