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拖欠房租不缴多日,该如何应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36:30
我在学校租下教师一套房子,然后转租他人。共3间屋子租给4人,其中有一间屋子是我一个学院的同学与他的朋友合伙租下,然后拖欠房租多日。不断催促,他要么缴一点,要么不缴。这时候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签了住房合同,但没有证人在场,不知合同是否有效。
是这样,他已经欠了1个多月的房租,而我是学生,是转租的教师的房子,这段时间他的房租我一直跟他垫着的。我不想现在赶他走是因为他一走,就怕我的钱收不回来(虽然不多,但毕竟我是学生呀,我自己的房租和他的房租双份一交我就没生活费了)。再来,怕他泄愤吧东西损坏,然后一走了之。再说,诉讼分很贵,我一个学生承受不起,几百块的事我想也没有必要弄到法院去,有什么可行的方法,可以避免我所担心的呢?

合同当然有效,签合同不用有证人,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就行了。

一般而言,你有权利解除合同,就是赶他们走。

不过你也说了,你垫了钱赶走了就真的拿不到钱了。

估计你垫的钱你也没什么凭据,这时候应该注意一些问题。
我建议你首先让他们给你出一个欠了多久房租的凭证,比如欠据。
然后把他们的具体情况打听清楚,比如是什么系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码之类的,以便以后起诉。

拿到证据你就可以马上赶他们走了,然后去起诉,这种简单的案子应该不会交太多钱,有个百八十的就够了,那个费用也不用你出,你只是先垫付,最后是他们出。

有效,如果拒交,你可以解除合同,把解除合同书给他们,让他们搬走

这种事不要搞的那么麻烦,他不交租叫他搬走呀他不走就赶他走,如果他什么得你叫他去法院告你。 这么点事你去法院搞还了的呀这辈子不用做事了

该租赁合同的生效不需要证人在场 你可以要求对方依合同约定履行 如对方拒不履行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