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做国内居民的诉讼委托人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24:16
我是香港居民,如果需要做国内居民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可以吗?(原告是我的堂弟)需要办什么手续?我曾经在法庭上申请过,法官一口拒绝,说香港居民不能做国内居民的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这样的说法对吗?如果在法庭上做证人,需要办理特别手续吗?

《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当事人单位委托的人;4、经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