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至残怎么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14:07
我有一个朋友在高一的时候打架,把一个人的手给砍了,当时定罪的时候是重伤,伤人至残。那时是2006年,现在被抓了。
他那时候还是学生还未成年,还有现在那人的手已经治好了,事情过去了这么久,会怎么判刑?可以重新定醉吗?

很明显是不能重新定罪的,而你说的“当时定罪的时候是重伤”,应该是定伤的时候。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对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你朋友的伤人行为明显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重伤致人残疾。
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你说的事情过去6年了,在法律上来说只要没有超出第八十七条的,都不影响判罪定刑,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你朋友的追诉期】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一罪不能两罚
当初已经判过了的案子,现在不会再判的,除非别人又告你了!

一、有点乱:“当时定罪的时候是重伤”为何“现在被抓了”?一般情况是先抓人再定罪的。这个你要补充说明;

二、“未成年”和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稍有不同、“重伤”年满十四周岁的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三、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该没有争议;

四、“未成年”时犯罪依法要从轻处罚。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你说的2006发生的伤害,最近被抓住,说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以前是是负案在逃。
三、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