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任何部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16: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但是都会有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