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38:31

这个问题其实是有争议的,在国外和国内都是一样受到争议@!马克思的追随者都认为这条话正确得不得了!但是国外的和国内的经济学者不怎么认为了!

上一次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教授来我们学校演讲,他就说道交换可以创造财富的理论。有些商品是创造不出来的,但是要用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其价值是很有争议的,你说金子是因为它很难造就说它贵吗!不是啊!是由它稀有,稳定的金属属性决定的啊。

我个人认为商品的属性应当由它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共同决定!高中的时候被政治书忽悠了!经济学并不是马克思搞得好哦!注意哈亚当斯密和凯恩斯的!这些都是很主流的经济学家。看看他们对价值的论述吧!

学习马克思要用辩证的观点来看,他的一些经济学观点还是很有偏差的,要靠后来人发展他的观点,我并不是歪曲他的观点。只是给追求他的追随者时候还有不同的声音存在。你翻一番《资本论》这个就是他所论述的,所取舍的材料都是早期英国工业革命里的例子!过时的要命!

快点高考了!换点新鲜的空气咯!

用最通俗的话和你说:
别的很多商家生产一个商品,平均时间为2小时。(这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通俗理解就是商家的平均劳动时间)

而你生产一个,要四小时
也就是说,你的商品价值要高于社会上其他人生产的商品价值。别人一个卖500,已经赚了,而你一个得卖一千,才可以赚。(这个可以理解吧?)(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
那么,市场上,人家都卖500,你卖1000,有人买你的不?

也就是说,你的劳动时间(也就是单个劳动时间)无法决定商品价值,而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根据社会消费水平,劳动生产率,个别的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的. 当这回整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普遍提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会相应调整.如果社会劳动的时间少了,生产率高了,商品的价值就降低了.我们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去完成一样商品.即相同的时间内我们能生产出更多的商品,那么商品的价值就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