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 法律规定重症监护室能住几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30:42
前几天开车撞了个人,当时是晚上七点多,阴天,而且街上没有路灯,我当时的车速大概在五十五左右在快车道从北向南行驶,那人从东向西横穿马路,而且喝酒了,撞完人我拦车不遂,于是开车把人送到医院治疗,人在重症监护室里住了五天,一天二千多,可是我第二天去的时候他家属就告诉我他本人能吃饭了,我想知道法律规定重症监护室能住几天?现在他的家属向我要一万.另外可不可以告诉我如果是走公家的话,我应该怎么办,这个事故要如何处理.责任会如何划分?
另外如果医院有问题的话我要向那个部门去反应,可不可以要求医院退还我多花的药费?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1.“我想知道法律规定重症监护室能住几天?”
这不是法律能规定的,法律也没有这类规定。是否入住重症监护室以及能住几天,是由医院医师根据病人(患者)的病情(伤情)提出医治方案,病征求病人(患者)的家属意见(通常情况下,病人是处于严重病情中、不省人事的,无法征求病人本人意见),病人家属一般考虑治疗需要以及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来作出决定。并不是法律能作规定的!

2.楼主担心“病情不需要住重症监护室而家属赖着不出”,因而造成费用过大!建议楼主多向主治医师询问病人病情,另外,可以要求查看每日的医药费清单(正规的大医院通常每日提供一份医药费参考清单),查看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的医嘱单,确认医嘱确定的护理等级(常规的一级、二级护理,无需进住重症监护室)。通过这几种方式来审查病人的病情治疗情况,确认病人是否需要继续住在重症监护室里。

3.楼主问“如果是走公家的话,我应该怎么办,这个事故要如何处理.责任会如何划分?”
楼主早就应当考虑报案,让交警查清案情,确定事故责任。这样还有机会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例如交强险理赔)。建议赶紧报案,或许有的找补!

4.“如果医院有问题的话我要向那个部门去反应,可不可以要求医院退还我多花的药费?”
如果医院的医疗服务或收费等方面有问题,可以向卫生局反映,要求卫生局查处。建议楼主在查清第2个问题的同时,询问其他的医生(最好是其他医院的医生),如果查明医生在确实病人不需要入住重症监护室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入住、进而造成多收医疗费用的,应当要求退还。关键是查清证据,明确情况!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