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被一群混混围打,我用刀捅死了1个混混,我算正当防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45:17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根据以下确定确定: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看来法律还是比较喜欢黑暗力量啊

打架斗欧,用刀伤人,法律上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伤害、过失杀人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是正当防卫,就不违法,法律上还有防卫过当一说,所以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定案件性质。

应该首先考虑你们之间是否处在一个平等的斗殴状态,即他们围打你的时候是否有刀.如果他们没有刀,而你有刀的话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其次,要看你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要件,即他们是在殴打你的时候你捅死的,而不是这件事已经进行完毕或者是正要开始.
最后,要看你当时的情节.如果仅仅是一刀致命也许说是正当防卫要容易点,但是如果你捅了不只一刀法官就会考虑你当时所处环境是否会是正当防卫,试想一个进行正当防卫的人是否有机会在捅了一刀之后还能继续的捅下去,而他的同伙站在一边不管~~~
不过总之不管怎样你都应该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应该置之不理,更不应该"跑路".因为即便是最后认定为防卫过当,根据你的情节也应该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对方如果没有凶器的话,而刀又是你自己的,那就是防卫过当

属防卫过当!

这种情况一般是防卫过当